星光助学计划“一对一梦想助学项目”协议
甲方:星光助学计划(以下简称“星光”) 乙方:贵州省毕节市何官屯初级中学(以下简称“学校”)
一、项目概况 星光助学每学年新增资助一名何官屯初级中学初一学生,资助时间三年,助学金共计人民币叁仟元。
二、资助关系的确认方式 1、资助人的确认:资助人向星光提出资助意愿,或由星光寻找合适的资助人。星光向资助人说明项目情况,资助人同意项目协议方可确认; 2、受助学生的确认:学校参考以下条件选择一名受助学生,并填写《受助学生信息表》(*详见附件1)呈报星光: (1)初一年级在读学生; (2)品德优良; (3)初一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排名年级前10名; (4)家庭困难。 3、资助关系的确认:星光将《受助学生信息表》转呈资助人,资助人确定资助关系。
三、助学金的发放方式 1、资助关系确认后,资助人一次性将全部助学金¥3000.00(人民币叁仟元整)汇至星光账户; 2、星光以学期为单位将助学金汇至学校账户,即每学期¥500.00(人民币伍佰元整),共6个学期; 3、学校第1学期将¥500.00(人民币伍佰元整)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;第2-6学期每学期以月为单位发放助学金,即每月¥100.00(人民币壹佰元整),共5个月。
四、项目实施流程 确认资助及第1学期助学金的发放 | | 学校向星光发送《受助学生信息表》①,星光转呈至资助人 | | 确认资助关系,资助人一次性将全部助学金3000元汇至星光账户 | | 星光确认收到助学金3000元,向资助人提供收据(*详见附件2)及捐赠证书(*详见附件3);同时向学校寄送学生的荣誉证书(*详见附件4)、汇出第1学期助学金500元 | | 学校确认收到第一学期助学金500元,一次性发放给受助学生,并向星光发送两项资料:一是学校开具的收据(*详见附件5)照片②;二是《学生签收单》(*详见附件6)的照片③。 同时星光与受助学生电话确认收到500元助学金,《签收单》照片及电话确认作为下学期汇款的前提条件 | | | | | | | 学校以月为单位向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,每月100元,学生在《签收单》上签字。每月发放后,学校向星光发送《签收单》照片③ | | 学校完成该学期500元助学金的全部发放工作后,星光与受助学生电话确认收到500元助学金。签收单照片及电话确认作为下学期汇款的前提条件 |
五、补充说明 1、本协议中规定的学校与星光的项目进展沟通(包括①受助学生信息通知、②收款通知、③学生签收通知)均采用邮件形式,可辅之以电话、短信等方式;(*邮件格式详见附件7) 2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,有效期为三年(即连续三年每年新增资助一名学生,项目实际操作时间为五年)。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,根据实际情况再行续签; 3、本协议同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; 4、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星光助学计划所有。
附件1:受助学生信息表
附件2:星光向资助人开具的收据模板
附件3:星光向资助人提供的捐赠证书
附件4:星光向学生颁发的荣誉证书
附件5:学校向星光开具的收据模板
附件6:学生签收单
附件7:学校与星光的项目进展沟通邮件格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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